统计说明

 

   
1、全国职工教育统计分别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(全国性行业协会)

    组织实施,统计数据独立,分别发布和使用。
2、两系统均采用抽样统计方法。统计采样企业只对下达统计任务的主管单位上传统计
    数据。分别接受两系统的统计采样企业,应分别向两系统主管单位上传统计数据。
3、2011年全国职工教育统计对象仍限于企业职工,包括国有企业、独资、合资和民办企业。
   凡作为统计采样点的中央驻地方企业、地方企业以及其他各类企业,均属地化参加统计。
 
 
 

2011年度全国职工教育统计系统 于2011年12月15日正式开通。